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促使教職工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特制定學校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1.學校實行安全負責制,與每位班主任簽訂安全協議書,全員參與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2.校領導要將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的工作議程,設立安全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對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教育和領導。
3.各班主任要利用晨檢、隊會、思想品德等課,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上體育課、勞動課、微機課、社會課、實驗課等課程時,教師既要教給學生安全保護知識,又要教給學生正確使用教學儀器,正確操作的方法。同時學校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防止護攔、樓道、樓梯等處學生發生事故。
4.組織學生外出(如參觀、社會實踐、春游等)活動,要嚴格報批制度,不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帶領學生外出。學生外出必須組織好,防止一切事故發生。
5.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學校要與班主任、教研組及各科室簽訂安全責任書。
6.學校辦公室、教室要建立安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后勤人員要經常注意檢查危房、危墻情況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使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或減少到最小限度。
7.節假日學校領導要輪流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和單位報案。
8.加強學校的門衛管理工作,建立來客登記、值班記錄制度。
9.學校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生事故,班集體、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參加評模評優,情節嚴重的要擔負相應的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