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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學習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的通知
                                    作者:教學處    教學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1262    更新時間:2018/3/29         ★★★

                                    關于學習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的通知

                                     

                                    各教研組、備課組:

                                           請組織本組老師認真學習《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附中

                                    2018329

                                     

                                     

                                    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為促進中學教師專業發展,建設高素質中學教師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特制定《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專業標準》)。

                                    中學教師是履行中學教育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需要經過嚴格的培養與培訓,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系統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秾I標準》是國家對合格中學教師的基本專業要求,是中學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規范,是引領中學教師專業發展的基本準則,是中學教師培養、準入、培訓、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基本理念

                                    (一)學生為本

                                    尊重中學生權益,以中學生為主體,充分調動和發揮中學生的主動性;遵循中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教育教學規律,提供適合的教育,促進中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二)師德為先

                                    熱愛中學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關愛中學生,尊重中學生人格,富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和細心;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中學生,做中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為重

                                    把學科知識、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相結合,突出教書育人實踐能力;研究中學生,遵循中學生成長規律,提升教育教學專業化水平;堅持實踐、反思、再實踐、再反思,不斷提高專業能力。

                                    (四)終身學習

                                    學習先進中學教育理論,了解國內外中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經驗和做法;優化知識結構,提高文化素養;具有終身學習與持續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做終身學習的典范。

                                    二、基本內容

                                    維度

                                    領域

                                    基本要求

                                     

                                     

                                     

                                     

                                     

                                     

                                     

                                     

                                     

                                     

                                     

                                     

                                     

                                     

                                     

                                     

                                     

                                    (一)職業理解與認識

                                    1.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規。2.理解中學教育工作的意義,熱愛中學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3.認同中學教師的專業性和獨特性,注重自身專業發展。4.具有良好職業道德修養,為人師表。5.具有團隊合作精神,積極開展協作與交流。

                                    (二)對學生的態度與行為

                                    6.關愛中學生,重視中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保護中學生生命安全。

                                    7.尊重中學生獨立人格,維護中學生合法權益,平等對待每一個中學生。不諷刺、挖苦、歧視中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中學生。

                                    8.尊重個體差異,主動了解和滿足中學生的不同需要。

                                    9.信任中學生,積極創造條件,促進中學生的自主發展。

                                    (三)教育教學的態度與行為

                                    10.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理念,將中學生的知識學習、能力發展與品德養成相結合,重視中學生的全面發展。

                                    11.尊重教育規律和中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一個中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

                                    12.激發中學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養中學生學習興趣和愛好,營造自由探索、勇于創新的氛圍。

                                    13.引導中學生自主學習、自強自立,培養良好的思維習慣和適應社會的能力。

                                    (四)個人修養與行為

                                    14.富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和細心。

                                    15.樂觀向上、熱情開朗、有親和力。

                                    16.善于自我調節情緒,保持平和心態。

                                    17.勤于學習,不斷進取。

                                    18.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

                                     

                                     

                                     

                                     

                                     

                                     

                                     

                                     

                                     

                                     

                                    (五)教育知識

                                    19.掌握中學教育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方法。

                                    20.掌握班集體建設與班級管理的策略與方法。

                                    21.了解中學生身心發展的一般規律與特點。

                                    22.了解中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過程及其教育方法。

                                    23.了解中學生思維能力與創新能力發展的過程與特點。

                                    24.了解中學生群體文化特點與行為方式。

                                    (六)學科知識

                                    25.理解所教學科的知識體系、基本思想與方法。

                                    26.掌握所教學科內容的基本知識、基本原理與技能。

                                    27.了解所教學科與其它學科的聯系。

                                    28.了解所教學科與社會實踐的聯系。

                                    (七)學科教學知識

                                    29.掌握所教學科課程標準。

                                    30.掌握所教學科課程資源開發的主要方法與策略。

                                    31.了解中學生在學習具體學科內容時的認知特點。

                                    32.掌握針對具體學科內容進行教學的方法與策略。

                                    (八)通識性知識

                                    33.具有相應的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

                                    34.了解中國教育基本情況。35.具有相應的藝術欣賞與表現知識。36.具有適應教育內容、教學手段和方法現代化的信息技術知識。

                                     

                                     

                                     

                                     

                                     

                                     

                                     

                                     

                                     

                                     

                                     

                                     

                                     

                                     

                                     

                                     

                                     

                                     

                                    (九)教學設計

                                    37.科學設計教學目標和教學計劃。

                                    38.合理利用教學資源和方法設計教學過程。

                                    39.引導和幫助中學生設計個性化的學習計劃。

                                    (十)教學實施

                                    40.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與氛圍,激發與保護中學生的學習興趣。

                                    41.通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等多種方式,有效實施教學。

                                    42.有效調控教學過程。

                                    43.引發中學生獨立思考和主動探究,發展學生創新能力。

                                    44.將現代教育技術手段滲透應用到教學中。

                                    (十一)班級管理與教育活動

                                    45.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幫助中學生建立良好的同伴關系。46.注重結合學科教學進行育人活動。

                                    47.根據中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德育活動。

                                    48.針對中學生青春期生理和心理發展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發展的教育活動。

                                    49.指導學生理想、心理、學業等多方面發展。

                                    50.有效管理和開展班級活動。

                                    51.妥善應對突發事件。

                                    (十二)教育教學評價

                                    52.利用評價工具,掌握多元評價方法,多視角、全過程評價學生發展。53.引導學生進行自我評價。

                                    54.自我評價教育教學效果,及時調整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

                                    (十三)溝通與合作

                                    55.了解中學生,平等地與中學生進行溝通交流。

                                    56.與同事合作交流,分享經驗和資源,共同發展。

                                    57.與家長進行有效溝通合作,共同促進中學生發展。

                                    58.協助中學與社區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關系。

                                    (十四)反思與發展

                                    59.主動收集分析相關信息,不斷進行反思,改進教育教學工作。60.針對教育教學工作中的現實需要與問題,進行探索和研究。61.制定專業發展規劃,不斷提高自身專業素質。

                                     

                                    《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說明

                                    史寧中

                                    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在于教師。為了促進中學教師專業發展,建設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基于中學教育教學的本質屬性,借鑒國際經驗,充分考慮我國的現實國情和教育發展的需要,研究制定了《中學教師專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一、《標準》的基本理念

                                    制定教師專業標準是確立教師專業化的前提,也是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的依據!稑藴省诽岢觥皩W生為本”、“師德為先”、“能力為重”、“終身學習”四個基本理念,是中學教師作為專業人員在專業實踐和專業發展中應當秉持的價值導向。

                                    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育人為本”的教育理念,中學教師應當用這四個基本理念規范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日常的教學行為!皩W生為本”、“師德為先”、“能力為重”的理念既體現了對中國教師群體長期堅持的基本追求,也體現了現代教育發展對教師素質的新要求,是傳統與變革的有機結合!敖K身學習”的理念更多地包含了信息社會背景下對教師專業發展所提出的新要求。

                                    二、《標準》的基本內容

                                    《標準》的基本內容包含“維度”、“領域”和“基本要求”三個層次,即“三個維度、十四個領域、六十一項基本要求”!叭齻維度”是“專業理念與師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在各個維度下,確立了四至六個不等的領域;在每個領域之下,又提出了三至六項不等的基本要求。

                                    “專業理念與師德”維度,從教師對待職業、對待學生、對待教育教學和對待自身發展四個方面,確定了“職業理解與認識”、“對學生的態度與行為”、“教育教學的態度與行為”、“個人修養與行為”等四個領域,提出了十八項基本要求。這些基本要求指向于造就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專業精神的合格教師,既體現了對“學生為本”理念的細化,比如尊重學生、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等,也體現了對“師德為先”理念的細化,比如依法從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等。

                                    “專業知識”維度,從中學分科教學的實際出發,依據中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以及中學教育教學的本質特征,確立了國內外學界基本形成共識的教師知識構成的四個領域,即“一般教育知識”、“學科知識”、“學科教學知識”、“通識性知識”,提出了有關中學教師專業知識的十八項基本要求。體現了對中學教師把握“專業知識”三個方面的要求:在學科知識方面,中學教師不僅要知道所教學科的內容,并且要“理解所教學科的知識體系、基本思想與方法”、“了解所教學科與其它學科的聯系”等,這是為了保證教師在教學活動中脈絡清晰、重點突出,讓學生感悟學科的基本思想;在學科教學知識方面,提出“掌握針對具體學科內容進行教學的方法與策略”等,是要求中學教師能夠把一般教育知識與學科知識有機結合,并體現在教學活動之中;在通識性知識方面,提出“具有相應的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具有相應的藝術欣賞與表現知識”等,一方面是為了保證中學教師在教學活動中能夠關注學生的全面成長,更好地體現育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另一方面也是在素養方面對教師專業發展提出的基本要求。

                                    “專業能力”維度,從“教學設計”等六個方面,提出了二十五項有關中學教師專業能力的基本要求,涵蓋了中學教師應有的四方面基本能力。一是教學能力,這是中學教師的主要工作,因此“標準”對中學教師專業能力的要求是以教學能力為中心的,其中涉及教學的設計、實施和評價等。二是開展班級管理和其他教育活動的能力,這些工作是“教書育人”使命所決定了的教師教學以外的基本工作,一個合格的教師必須具備這方面的能力。三是人際交往能力,因為教師工作是一項與人打交道的工作,教師必須能夠有效地與學生交流,此外,擁有與同事、家長、社區等溝通與合作的能力是有效開展教育教學的基本保障。四是自我發展能力,因為在終身學習社會中,教師只有具有自我發展能力,才能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才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標準》的基本性質

                                    19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了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但是該法律以及此后的法律文本、相關政策都沒有對教師作為專業人員的基本要求做出明確規定!稑藴省肥俏覈P于中學教師專業要求的第一份政策文本。

                                    《標準》的定位是“對合格中學教師的基本專業要求”。這意味著《標準》的規定超越于對不同學科、不同發展階段教師的具體要求,是對所有中學教師的一般性共同要求。

                                    從《標準》的前言和實施建議兩個部分中的相關規定中可以看出,《標準》既具有“評價”標準之性質,也具有“導向”標準之特征。作為“評價”標準,它是“中學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規范”,是“中學教師培養、準入、培訓、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因此是評價教師和教師教育質量的依據,是進行教師管理和教師教育管理的抓手。作為“導向”標準,它是“引領中學教師專業發展的基本準則”,因此是引領中學教師教育專業化的基礎。

                                    注:史寧中,東北師范大學校長、《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課題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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