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秋季七年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延政辦發〔2020〕2號)、寶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延安中心城區2020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延區政辦發〔2020〕16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我校招生入學工作,確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穩定、有序進行,現就我校七年級招生事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嚴格落實“免試、劃片、就近入學”政策。
1.堅持免試入學。免試入學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我校嚴格執行市區教育部門的文件精神,不采取考試、測試、面談等形式組織招生入學工作。
2.堅持計劃指導。嚴格按照寶塔區教育體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入學工作。
3.堅持“三對口”劃片入學原則。按照“戶籍為主、住房為輔、就業經營補充”的原則,即適齡少年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相一致,免試就近入學。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入學條件、招生程序、錄取結果和咨詢方式,實行陽光招生。設立監督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家長、社會的監督。
二、入學范圍及對象
嚴格執行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延安中心城區2020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招收范圍為:延河以西、石佛溝大橋以南,職院附小以北(不含職院附小,含文一村、文二村、北苑社區、文化溝等)區域;延河以東、蘭家坪大橋—楊家灣大橋連線以南、楊家嶺隧道西入口以北區域(含延安大學舊校區);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及其附屬學校干部職工子女。在學位許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戶籍在我校學區服務范圍內,現不在城區小學就讀要求回城區初中就讀的學生,以及在我校學區服務范圍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此類情況無報名號的,由其監護人到區教育體育局提供相關資料審核后,憑報名條上的報名號及密碼進入系統申請學位后,再向我校提供相關資料。
三、招生數量及班額設置
2020年秋季七年級新生擬招收20個班,每班50人,共1000人。
四、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依據市區兩級文件精神,成立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附屬中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五、招生工作程序
招生入學工作采取登記方式,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政策宣傳(7月20日—7月28日)。
由各小學負責向在校六年級學生及家長發放宣傳資料、告家長書和召開家長會等,告知六年級學生家長準備好戶口簿、房產證、身份證、學生小學畢業證和務工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備查,確保每一名六年級學生家長知曉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我校在微信公眾號、學校網站發布招生簡章,并安排專人值班,利用寶塔區發布的我校招生工作服務監督受理電話(0911—2388710),服務家長,接受群眾咨詢。
第二階段:申請登記、材料遞交(7月29日—8月5日)
選擇在我校就讀的學生,其法定監護人在7月29日上午8:00至8月5日下午6:00前,登錄寶塔區人民政府網(www.baotaqu.gov.cn),點擊小學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統,憑借小學發的報名條上的報名號及密碼進入系統,填報入學相關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在網上如實上傳戶籍、房產等信息,其中:⑴戶籍相關信息中要上傳戶主、入學學生信息;⑵房產相關信息中要上傳房屋產權證編號等信息,無房屋產權證要上傳正式購房合同編號信息或宅基證、安置卡信息;⑶上傳父母與入學學生的“全家!辈收;⑷上傳學生二寸彩照。
網上申請學位后,須在8月3日至8月5日到我校提交相關材料(各批次提交材料見下),逾期學校不再受理,責任自負。
材料提交具體時間安排: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咨詢電話:0911--2388710
材料遞交具體要求:
1.第一類:學區內行政村戶籍。
戶籍在學區內行政村的學生,按新生戶籍登記(遷入)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
第一類資格審查提交材料:
(1)戶口簿(原件與父母、學生本人復印件);
(2)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3)法定監護人結婚證(僅限監護人與學位申請學生戶籍不同本的,原件與復印件);
2.第二類:學區內有戶有房。
戶籍在學區內,且父母或本人在學區內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以房產為依據,按房產所有權登記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招生順序為:(1)有產權證的有效房產(獨立房產、共有房產);(2)無產權證的有效房產:自建房(以建房許可證辦理時間為依據)、商品房(以全額付款發票最后一張的開票時間為依據)。
第二類資格審查提交材料:
(1)戶口簿(原件與父母、學生本人復印件);
(2)住房證明材料:①有房屋產權證明材料的提供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無房屋產權證明材料的提供實際居住證明材料(購房合同及購房交費交稅發票、拆遷安置協議及房屋安置協議等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實際居住的相關物業、水、電、氣交費票據等材料);
(3)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4)法定監護人結婚證(僅限監護人與學位申請學生戶籍不同本的,原件與復印件);
3.第三類:學區內有戶無房。
戶籍在學區內,父母或本人在學區內無有效住宅房,但實際居住的新生。招生順序為:(1)三代共居的,以房產為依據,按房屋所有權登記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招生順序同第二類);(2)無房產但實際居住的,以戶籍登記為依據,按新生戶籍登記(遷入)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
第三類資格審查提交材料:
(1)戶口簿(原件與父母、學生本人復印件);
(2)三代共居的住房證明材料:①有房屋產權證明材料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社區出具的實際居住的二聯便函證明(原件);②無房屋產權證明材料的提供實際居住證明材料(購房合同及購房交費交稅發票、拆遷安置協議及房屋安置協議等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社區出具的實際居住的二聯便函證明,實際居住的相關物業、水、電、氣交費票據等材料);
(3)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4)法定監護人結婚證(僅限監護人與學位申請學生戶籍不同本的,原件與復印件);
4.第四類:學區內無戶有房。
戶籍在延安中心城區但不在學區內,父母或本人在學區內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按房屋所有權登記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招生順序同第二類)。
第四類資格審查提交材料:
(1)戶口簿(原件與父母、學生本人復印件);
(2)住房證明材料:①有房屋產權證明材料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②無房屋產權證明材料的提供實際居住證明材料(購房合同及購房交費交稅發票、拆遷安置協議及房屋安置協議等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社區出具的實際居住的二聯便函證明,實際居住的相關物業、水、電、氣交費票據等材料);
(3)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4)法定監護人結婚證(僅限監護人與學位申請學生戶籍不同本的,原件與復印件)。
5.第五類:學區內無戶無房。
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優先安排城區戶籍、寶塔區戶籍的新生。
第三階段:信息核查(8月6日—8月15日)。
核查工作分兩步實施:先由我校組織專人分組到公安派出所、社區、村組、房產部門和入戶進行信息核查。由學校初審后,按錄取批次分類整理匯總,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學校進行復審。如學生及其監護人填報信息、提供證件與實際不符,學校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階段:錄取、公示(8月16日—8月26日)。
經延安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錄取結果將在學校門口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第五階段:注冊和入學教育工作(8月27日—8月30日)。
8月27日起我校為新生辦理入學登記、報名等手續,逾期不注冊者視為自動放棄,學校不予保留入學資格。
六、招生工作要求
1.所帶材料必須是真實的,對弄虛作假的一律不予錄;若經查證虛假信息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2.學校將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實施招生工作,做到程序到位,信息透明,責任到人,紀律嚴明。
3.招生過程公開、公平、公正,自覺接受上級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4.所有參與招生的學校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對失職和違規違紀等行為,將嚴肅按照有關制度處理。
咨詢電話:0911-2388710
監督舉報受理電話:0911-2660058 0911-2660092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附屬中學
2020年7月28日